规范短信营销贷款行为 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联合四部门发文

财商汇 时间:2024-01-0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1月8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辖区贷款营销短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合力规范辖区短信营销贷款行为。

“贷款营销机构是发送贷款营销短信的主体,应当承担贷款营销短信管理的主体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表示。

对此,《通知》对贷款营销机构做好短信营销全流程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明确贷款营销机构开展短信营销的内容不得超过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二是要求贷款营销机构建立短信营销号码白名单制度,全面、准确梳理统计本机构贷款营销短信号码并按规定向金融管理部门报送。三是要求贷款营销机构完善短信营销的内控管理机制,包括合规管理机制、合作机构管理机制、短信营销贷款监测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等四项机制,切实压缩不法贷款中介生存空间。

此外,基础电信企业是贷款营销短信的服务平台,必须依法依规开展各项业务。《通知》就基础电信企业加强贷款营销短信业务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审核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为贷款营销机构或其授权单位提供短信服务前,应当审查贷款营销机构金融业务许可证或持牌金融机构相关授权文件,以确保主体资格符合规定;在提供短信服务的过程中,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短信端口发送的短信予以审核监测;对核实认定为非贷款营销机构使用或非贷款营销机构授权合作的短信端口配置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同时,为了保障合法短信营销业务的正常开展,《通知》也明确,金融管理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要建立相关申诉救济工作机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全面强化“五大监管”,联合相关部门以贯彻落实《通知》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不法贷款中介治理,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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